保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
關于印發住建系統12月份空氣質量保障
超常沖刺實施方案的通知
局機關相關處室、局屬相關單位、各縣(市)、開發區建設局,市區相關企業:
現將《保定市住建系統12月份空氣質量保障超常沖刺實施方案》印發給你們,請認真貫徹落實。
附件:保定市住建系統12月份空氣質量保障超常沖刺實施方案
二○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
抄報:省住建廳,市安委會。
抄送:省安監辦,市安監局。
保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 2015年11月30日印
附件:
保定市住建系統12月份空氣質量保障超常沖刺實施方案
依照市政府統一部署,為積極應對冬季取暖期重污染天氣頻發的實際,切實推進全市空氣質量穩定好轉,根據保定市12月份空氣質量保障超常沖刺電視電話會議要求,現制定方案如下:
一、時間安排
2015年12月1日-31日。
二、總體要求
(一)房屋建筑、拆遷等施工工地(搶險、搶修工程除外)的土石方(含場內倒運)作業全部停工。
(二)未取得施工許可的項目全部停工。
(三)混凝土攪拌站未達到揚塵治理標準的全部停產。
三、具體措施
(一)在建項目保障措施
已取得施工許可的在建項目,在施工過程中保障各項揚塵治理措施高標準落實到位:施工現場內土方、散體物料、裸露土地等采取橫向到邊、縱向到底的覆蓋措施,駛出施工現場車輛必須沖洗干凈,定期清掃場地及出入口,杜絕揚塵污染。
(二)停工項目保障措施
停工前,各相關單位要提前做好停工準備工作,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安全隱患排查,確保工程停在有利于安全的部位停工;同時,要嚴格按照揚塵治理、文明施工要求對現場進行徹底整治和清理;做好工人維穩工作。
停工期間,實行現場封閉式管理,安排專人留守,嚴格易燃、易爆危險品和從業人員生活區管理,嚴防火災和觸電事故發生;高標準落實揚塵治理措施,確保施工現場內土方、裸地覆蓋到位,采取有效抑塵措施,定期清掃場地及出入口,杜絕揚塵污染。
(三)混凝土攪拌站
場區內砂石料堆場必須覆蓋、場區地面及道路進行硬化,定時清掃,采取有效降塵措施。
四、責任分工
(一)加強組織領導
成立由市住建局主管局長張樹才為組長的住建系統12月份空氣質量保障超常沖刺工作領導小組,各分管局長為副組長,相關處室及局屬單位為成員。各縣(市)、開發區主管部門也要成立相應保障機構。
(二)明確責任分工
1、施工現場
(1)合法項目督導組。負責市區已辦理施工許可手續的房屋建筑工地監管。責任處室:建筑工程管理與施工安全監督處。
(2)違章項目督導組。負責市區違章房屋建筑工地監管。對直接監管的違章工程,依法對施工現場揚塵治理工作進行監管;對屬地管理的違章工程,移交屬地管理部門并督辦落實。責任處室:稽查大隊。
(3)拆遷項目督導組。負責市區拆遷工地監管。責任處室:房屋征收與補償管理辦公室。
2、混凝土攪拌企業督導組。負責市區混凝土攪拌企業監管。責任處室:建筑市場監管處、建筑業管理處、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。
3、片區督導組。清真寺、府河、西大園、大世界、菊胡同等片區及集中建設保障房項目監管工作分別由各指揮部負責。
4、督導問責組。負責對住建系統12月份空氣質量保障超常沖刺行動中各責任處室、站辦、檢查組及相關企業履職情況進行督查、問責。責任處室:紀檢監察室。
5、綜合督導組。負責對市區房屋建筑、市政、公路交通、園林綠化、拆遷等施工工地及混凝土攪拌企業進行綜合督導巡查,發現問題及時告知相關主管部門。責任處室:建筑工程管理與施工安全監督處。
五、保障要求
(一)明確標準。市區已辦理施工許可手續的在建項目,施工現場揚塵治理達標后,可繼續進行非土石方作業;未辦理施工許可手續的在建項目一律停工?諝獗U掀陂g,如遇重污染天氣預警,各企業要及時啟動應急響應程序,嚴格落實應急響應措施。
(二)落實責任。市住建局各責任處室、局屬單位要嚴格按照揚塵治理責任分工,責任到人、各司其職、協調聯動,扎實做好職責范圍內揚塵治理督查監管工作。建設、施工、監理單位要嚴格落實揚塵治理主體責任,實行企業駐場員現場值守制度,確保各項保障措施和揚塵治理標準要求真正落實到位。
(三)頂格處罰。對擅自復工或揚塵治理不達標的項目及攪拌站,一律按照法律、法規及保定市建筑施工揚塵治理“九項處罰措施”上限嚴格處罰、嚴肅追責,進行量化記分、暫收企業資質證書、記入誠信檔案。情節嚴重的,將建議省住建廳暫扣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,依法降低或者吊銷相關企業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責任人員執業資格,收回相關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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